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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眼科医院携手市慈善总会光明行走进莆田西天尾

作者:未知 2018-05-30 14: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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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28日,在与莆田市慈善总会携手开展“共建美好新城市”捐赠仪式上,莆田眼科医院向慈善总会捐赠200 元,成立“华厦眼科光明基金”,让整个莆田地区的贫困老百姓们看得起病、看的好病。莆田市慈善总会会长郭亚元、荔城区卫计局局长蔡建恒,慈善总会副会长张建方,西天尾卫生院院长林福春、莆田眼科医院总经理

  5月28日,在与莆田市慈善总会携手开展“共建美好新城市”捐赠仪式上,莆田眼科医院向慈善总会成立“华厦眼科光明基金”,让整个莆田地区的贫困老百姓们看得起病、看的好病。莆田市慈善总会会长郭亚元、荔城区卫计局局长蔡建恒,慈善总会副会长张建方,西天尾卫生院院长林福春、莆田眼科医院总经理蔡建荣、以及协和医院领*代表等出席了捐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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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启动仪式在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卫生院举行,捐赠仪式结束后,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业务副院长詹桂林教授带领莆田眼科医院 的医护团队为现场群众 进行眼健康检查,检查范围,包括白内障、青光眼、翼状胬肉、眼底病等眼科疾病的早期筛查和诊断,以及糖尿病、高血压人群的早期视网膜病变和干预,受到现场群众广泛欢迎。


  温馨提醒

       这些人这些眼疾可列入救助:

   扶贫公益项目,为莆田市贫困眼疾患者打通扶贫救助“ 后一公里”。在2018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17日“光明行动”活动期间,这些人这些眼疾可列入救助范畴。

  一、救助对象:

  莆田市常住人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享城市居民低保待遇的患者(含城市“三无”人员);

  (三)享农村居民低保待遇的患者(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四)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

  (五)贫困少数民族家庭或计生特困户或“失 ”家庭;

  (六)本人残疾并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或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患者;

  (七)居住养老院的孤寡及贫困的老年人患者。


  二、救助病种及救助标准:

  (一)白内障。除 报销外,不足费用由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莆田眼科医院承担。

  (二)翼状胬肉。除 报销外,个人支付500元手术费,不足费用由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莆田眼科医院承担。

  此外,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莆田眼科医院还承担患者筛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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